缺乏监管 乱象丛生 然而名不正则言不顺,对民间反传销组织而言,最大的难题就是身份不合法,多年来处于灰色地带——公安、工商等部门既没有将其主动纳入监管、规范操作,有关制度也没有给民间反传销机构以合法身份。按照民政部的相关要求,想要成立一个协会,需要找到挂靠单位,且必须有企业赞助,这对于目前的民间反传销组织而言并非易事。2012年,被称为反传销第一人的李旭在北京申请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并取得工商执照。“算是做了一个变通,工商按照信息咨询来批准的。”李旭介绍,目前反传行业很少成立公司,多是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松散组织。 既然是松散的组织,没有主管单位,没有专门的管理和约束,其行为完全是自发行为,一旦演变成为市场行为就会失控。李旭表示,在2006年最初创办反传销咨询热线网站时,并不向求助者收取费用,但是起初的一片公益热情在遇到经费困难的现实后,各类民间反传销组织纷纷选择收费运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反传销的人越来越多,这项难度大、对从业者素质要求颇高的工作,逐渐成为一些人的“生意”。这也导致民间反传销界乱象丛生:收费无标准、资质认定无门槛、反传“专家”泛滥、翻墙入室、暴力逼问、身份不合法、违规经营等问题,让反传销事业步入了灰暗地带,让一些求助者失去信心,也让这个行业充满隐患和潜在风险。 告别野蛮生长 步入发展正轨 反传销组织有存在的合理性已经无需多言,但必须正面直视当前的诸多问题。要想告别野蛮生长,就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 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机制,把民间反传销机构纳入正轨。虽然2005年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等行政法规,但反传销制度仍不健全,现有法规对于传销的认定、处罚过于简单,反传销制度既没有赋予民间反传销机构合法地位,也没有规范其操作行为。鉴于传销活动今天仍很猖獗,所以在制度上要对民间反传销机构及其活动进行规范。除了制度规范、政府部门监管之外,还应该成立行业组织以强化行业自治自律,比如说正式成立合法的中国反传销协会。 其次,要对民间反传销机构进行准确定位。据悉,早期的民间反传销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被解救者自愿给钱。但由于在解救过程中会产生不少支出,纯公益是无法持续的,而收取高额费用又意味着它变成了营利性机构,也不应该提倡。鉴于实际情形,民间反传销机构应定位于半公益性,既要有公益属性,考虑到其生存也要允许适当收费。同时,民间反传销机构弥补了政府反传销工作的不足,政府不妨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支持民间反传销机构的发展。 再者,传销活动涉及面广、跨地域活动,因此公安机关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特别是公安、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要协同作战,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对发现的传销活动,立即查证落实,坚决打击,不让它滋生蔓延。同时,执法部门应与民间机构联手,只有“正规军”和“游击队”联手才能优势互补、减少不足,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最后,要建立健全认识传销危害的教育机制,全社会必须彻底撕开传销活动的真面目,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其严重的危害性,清除传销组织传播的土壤。执法机关要和民间力量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打击传销活动。 传销毒瘤不是一日而成,同样根治传销毒瘤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不管怎样,打击传销是一个全社会都应该参与的工作。如何更好地协调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命题。就像李旭希望的那样,政府职能部门与反传组织携手,制定出统一的规范和救助标准,将这股民间自生力量纳入合法化的轨道,确实值得好好展望。▲ (原标题:1.6万解救费合理性在哪?反传销组织的黑与白) 责任编辑:婉婉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