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3日讯】(中国工商报)近年来,上海市工商局在总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牢固树立“加强事前防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企业自律,注重信用监管”的工作理念,坚持监管执法和规范引导两手抓,有效规范了上海直销市场经营秩序,全市直销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专设三级直销监管执法机制 目前,上海市共有直销企业31家。注册在上海的8家(自然阳光为新获牌企业),其中6家为外资企业;有23家外省市直销企业在上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其中9家获准直销区域、4家在上海设立了行政管理中心;有19家开设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公司23个,省以下分公司10个,直销服务网点191个,直销员119650名,经销商5261名,直营专卖店35家,共有会员及优惠顾客1416644名。2016年直销业务经营额10.8亿元,经销商经营额17.9亿元,企业自营经营额54.1亿元,合计经营总额82.8亿元,在上海上缴税收总额18.38亿元。 注册在上海的7家直销企业(除去自然阳光)在全国共设立省级分支机构68个,在27个省(直辖市)开展直销业务,经批准的直销产品共537种,拥有服务网点818个,直销员63946名,经销商13985名。2016年直销业务经营额14.3亿元,经销商经营额8亿元,企业自营经营额96.7亿元,合计经营总额119亿元。 为提升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2009年9月,上海市工商局设立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指导全市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2014年,为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上海市工商局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以专业机构、专业队伍为保障,实施分级监管、分类管理,建立“市工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三级直销监管执法机制。 2016年以来,各地查处3起总部在上海的直销企业违法案件,查处经销商违法案件2起,信息系统投诉举报16件,各省统计13件,群访2件,信访5件,涉及企业共5家。 2016年以来,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直销企业立案查处1起,查处经销商违法案件4起,投诉14件,举报26件,群访4件,信访9件,涉及企业共16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