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 王健:经济法律存在模糊新型商务模式定性成难题 我谈点看法。我对这个案子本身不了解,对案例本身也不太了解,我简单说一下,这个涉及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的问题。确实我们这个时代,正在经历非常大的变化,从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确实商业的存在业态、存在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刚才电子商务委员会的秘书长也讲了,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很多新的商务模式,到底怎么去判断它是新的商务模式?我们一直思考这个问题。 我们通常把商务模式理解为商业存在的形态,应该符合一定的经济逻辑性,当然这里边前提条件,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很多商业存在的方式,包括酒店有存在方式、商店有存在方式、出租汽车公司有他的经营方式,但是每一种商业方式都有独立经济运营模式,这种模式给消费者也好、给服务、产品提供方也好,都能够创造价值。通常来讲我们判断一个商务模式是否能够长期存在,我们看它是否符合经济逻辑、是否能够创造价值? 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当中,实际上网络销售模式,是前所未有的。以前实体市场基本商业模式固定了,很少有价值创造空间,传统业态像便利店就是创造新的商业存在的一种方式,因为它既不是超市也不是餐馆,但是承担类似超市或餐馆功能,而这个功能恰恰别的单一超市或者餐馆没有办法满足消费者,他可以24小时经营、可以把消费者每天消费最关心、最经常用的东西放在那里,满足你吃穿用,我们就封为这个是便利店,这是大城市人们生活形态出现新的商务模式,而互联网也是一样。 互联网,所谓新的手段、新的网络空间,实际上创建着另外一个能够满足消费者、以及服务和供货商的一种新的方式。在传统业态、传统方式下是做不到的。你比如说像淘宝模式也好,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也好、京东作为商场模式也好,某种程度上,京东商场创新不如第三方平台,因为它跟传统商店太像了,类似于京东到现在赚钱很困难。并不是今天不赚钱,这种模式就一定不好,或者就不会成功。网店商业模式一定不能存在。但是目前的问题,这个网上商店模式,确实比传统商店模式,给消费者创造了额外价值。问题是,消费者给你从经济上带来价值,能不能支撑你商店长期的运营?或许现在八千多万用户,大家都在想这个数字,或许达到1亿用户是不是能够维持长久运营呢?这个都不好讲,这是一个谜。 也许是2亿用户,就能完全把网上商店支撑起来,经济学一直是谜,传统工业化社会规则,在互联网上都被打破了,有些规则传统经济学解释工业化社会,大工业生产、制造业,有网络以后发现好多规则发生变化,实际大家也在赌,各种各样商业模式创新,大家都在赌,因为规则大家都不知道。如果谁研究出真正商业模式,下一个肯定得诺贝尔奖。银行基于担保、基于你必须算出投资和收益关系,这就是我们讲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确实是在互联网时代大家所碰到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所以,我们去判断一种模式,有没有价值创造?判断符不符合基本经济逻辑性,是不是可以长久的商业业态?能不能持久?现在几千万用户、一亿用户、两三亿,是不是同样存在?让人觉得他确实给各方带来各种利益。 比如刚才电子商务秘书长讲的团购模式,为什么团购模式大家会质疑?是因为团购模式,从经济法律上存在模糊,他带来各种问题,各方之间法律关系到底怎么确定?是营销模式还是销售模式、还是第三方平台?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不清晰,这是帮助买家实现规模的采购,然后获得优惠,实际你发现真正运作不是这样,就变成卖家营销的平台、打折优惠营销的平台。和大家原来所想象,团购可以获得采购的优惠,从买家角度考虑变成卖家角度考虑,大家又质疑到底是销售还是营销?最后必然再去找符合经济逻辑性、法律逻辑性的点,要么营销、要么销售。这是我们讲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的立足点。 我不太了解这个案例,我也想再进一步看一看,如果有可能能够介绍一下这个案例,再深入分析商务模式存在经济逻辑性和价值创造过程,这个可能有助于我们分析本质。 陈有西:非常感谢两位电子商务专家。王健教授同时是对外经贸大学的教授,对市场规律非常有研究。下面我们请阮其林教授从刑法角度谈谈他的高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