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全面做好2016年的各项工作 2016年,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供给侧改革和供给需求两端发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消费维权,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做出应有贡献。 第一,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要围绕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完善服务,强化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把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作为重要任务,在继续加强一线窗口服务能力、做好“双告知”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工商登记信息的即时传输,完善注册登记的信息要求,推动相关配套改革和有关法规修订。进一步深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继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积极推进广东、天津、福建、上海自贸区改革探索,支持上海市依托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第二,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继续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保持较高的年报率。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2016年,在全国开展对市场主体年报的随机抽查不低于3%。强化信用监管,加快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建设,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戒。加强“全国一张网”建设和大数据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好信息归集不到位、信息交流共享不够,联合惩戒范围还较小等问题,确保2016年底前基本建成使用。 第三,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为释放消费潜力创造良好条件。新常态下,优化消费环境,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要结合消费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检查部署的任务,继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法规规章。加大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力度,开展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依法惩处违法经营者。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有序引导消费升级,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发展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