锒铛入狱 2012年3月12日,曾宪君向金木集团提出辞职,离职原因不明。3月28日,金木将曾宪君离职的文件下发到集团旗下所有公司。提出离职的同时,曾宪君向董事长钮金木索要自己的利润分成。 按曾宪君的说法,自协议签订之日算起到他离职的这段时间,金木集团应支付给他320万元的协议酬劳。然而,集团拒绝支付这笔款项。 关于曾宪君离职有另一种说法,张亮透露说,在曾宪君离职之后,钮金木曾召集公司管理层开会,通报说是因为查出曾宪君挪用了300多万元的集团公款,因而被集团开除了。两笔款项从数额上看十分接近,但拒付提成是否与“挪用”有关,他并未透露更多的信息。 在担任同源堂公司法人期间,曾宪君保管着同源堂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索要提成未果之下,2012年6月13日,曾宪君将同源堂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进行了登报挂失。之后,曾宪君依据挂失声明,在工商部门将同源堂公司变更成为由他个人出资的企业。 随后,金木公司报警,并指控曾宪君的行为非法侵占了金木公司的财产。2012年7月6日,曾宪君因职务侵占罪入狱,2013年5月12日,曾宪君出狱。 据曾宪君透露,他是被金木公司陷害的。当时他之所以将同源堂公司材料挂失,是另有隐情,并非金木集团所指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金木财产。但是何隐情,曾宪君不愿透露。 同时,曾宪君强调,自己不是刑满释放,而是无罪释放。现在他已经将自己入狱的前因后果,以及所掌握的金木集团在发展过程的不正当行为,包括直销运营中的问题等整理成材料,递交到相应的机构,“我要为自己讨还说法,让更多的人了解,光环覆盖之下,金木集团究竟是一家怎样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