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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询意”电商征税5% 每年或缴上百亿税

时间:2014-08-18 10:23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中国经营报 点击: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总”)正在牵头研究电商纳税征管的政策方案。一位接近电商业人士透露,税总正在和国内一些大型电商人士接触,

【直报网8月18日讯】(中国经营报)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总”)正在牵头研究电商纳税征管的政策方案。一位接近电商业人士透露,税总正在和国内一些大型电商人士接触,商讨具体征税细则,计划在年内对电商企业开征5%税收。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税总已成立相关课题小组,专门启动了电商征税课题研究,并由税总的一位分管副局长牵头研究。

据了解,目前电子商务一般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和C2C(个人对个人)三种模式。B2B平台以阿里巴巴等为代表,B2C以京东、亚马逊等为代表,而C2C则以淘宝、拍拍等为代表。前面两者以企业为结算单位,各种税款按法律法规及时报交,难点是C2C模式,市场预测,一旦电商全面征税,粗略计算每年将有上百亿元的税款上缴。

税总和电商“沟通”

“其实从去年开始,税总的课题小组就开始和电商相关人士接触,毕竟一项税种开征,需要实践经验,和电商沟通也是必要的工作,讨论更多的是电商适合哪一个税种。”一位财税界人士告诉记者。

在该人士看来,目前对电商征税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据中国电子[-0.59%]商务研究中心监测,目前国内电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包括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聚美优品、当当网、1号店、国美在线等10多家第三方平台型B2C电商网站,其卖家均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具备正常纳税的完整体系。

另一类则是以淘宝网、拍拍网等C2C为主要平台的中小卖家,这部分网店在成立之初,由于规模小,且绝大部分为个人网店,因此长期没有被纳入征税范畴。

虽然并未有工商注册,但这部分“企业”的发展速度却相当惊人。

艾瑞咨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增速较往年略有回落,但仍以同比增长27.9%的比率,达到了8.1万亿元。其中,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惊人的1.3万亿元,同比增长66.2%。

截至2012年年底,淘宝和天猫创造的直接就业机会达到467.7万,拉动间接就业1333万。淘宝上的职业卖家数量更是达到了700万家,远超第一类平台。

在7月底召开的新常态经济与财税改革论坛上,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粗略测算,C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额达百亿元。

相比阿里等平台产生的千亿税款,C2C商家100亿元的纳税规模并不算多。不过,在财税人士看来,电商征税并不是简单的税款补交,更重要的是完善电子商务的法规监管。

事实上,当前我国税制改革对电商法规的监管远远落后于其发展速度。电商行业的假货、仿货横行以及服务投诉等问题也广受消费者诟病,尤其是C2C领域被称为监管“盲区”。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电商征税应该针对不同种类电商业态采取不同征管办法,不仅仅是B2C和C2C那样简单的划分,个人和公司在规模上也应该做区分,税总的课题意见可以更细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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