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ATC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61、IPC 2012年年底,叶影彤经介绍加入“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随后发展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的居民谢某。 至2014年9月份,谢某1在覃塘区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至少6人参与了“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吸收并向其上线叶影彤转移了大量的传销资金。至案发时止,被告人叶影彤发展的直接或间接下线累计超过三十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62、中央币 2016年,王某从盛宝集团李某宝处购买了中杉数字市场有限公司,并开始发行名为“中央币”的虚拟货币。 中杉公司主要通过召开招商大会,派讲师到各地讲课,并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方式推广“中央币”,以邀约他人购买“中央币”为幌子,引诱他人缴纳6000元、18000元、60000元三个等级的入会费分别成为该组织的黄金会员、白金会员和钻石会员。 但“中央币”没有实际价值,“中央币”的价格都是中杉公司通过后台控制,会员通过静态奖励无法获利。 63、五行币 2015年5月份,严某、丁某经推荐,向宁夏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交纳加盟费三万元并取得该公司授权,后两人在贺兰县注册成立宁夏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贺兰县日用百货分公司。 截止2017年6月,两人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三十余名下线。严某从中非法获利6600元,丁某从中非法获利6000元。值得注意的是,“五行币”仅为“五化联盟”传销组织中的方式之一。 64、汇爱币 2011年6月,张某加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传销组织汇爱团队。该组织以推销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和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以获取发展下线和人员的资格,然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截止2013年12月,该传销组织人数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 65、航海币 2016年6月,邱和平通过被告人李权恒、闫新让、屈红玲的介绍,将“藏宝网”平台系统引入四川,该平台的模式是通过虚拟股拆分和发展下线来获取利润。 被邱和平加入平台成为会员后,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17年初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对外大肆宣传“藏宝网”平台,并直接发展了被告人任玉琼为骨干下线,并通过微信和面对面讲课等传播手段,在邛崃市,层级达43余层。 截止2017年4月,李权恒直接和间接发展428名下线;闫新让直接和间接发展428名下线;屈红玲直接和间接发展285名下线;邱和平直接和间接发展74名下线;任玉琼直接和间接发展67名下线。 66、禹澳币 2017年10月,郑某、勾某、张某等9人,以“区块链”为噱头,在互联网搭建“消费时代DBTC”网络交易平台,虚构“禹澳币”等所谓虚拟货币作为交易产品,利用微信和网络公众号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推送,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招揽群众注册成为会员、缴纳资金。 郑某为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包装、宣传,如高薪聘请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长,将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并先后到国内外多地召开推介会。通过上述方式,该团伙在3月28日至4月15日案发不到20天的时间内就非法敛财8600余万元。 67、云鼎云币 2016年,云鼎云币在国内开始大肆宣传,身称拥有全球第一家欧盟颁发的电子货币发行牌照,由世界顶级经济学家团队组成。然而其激励途径跟传销并无区别,并被列入 2017年央视公布的350个资金传销组织名单。 68、亚欧币 2016年,亚欧币宣称要打造中国虚拟数字货币第一品牌。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购买“亚欧币”,跨亚欧公司设置了一个“分享收入”,也就是说,拉人头参与投资“亚欧币”,就能够获得返利分成,而当拉来的人投入的数额足够大,就可以成为代理,享受不同级别的返利。 短短一年的时间,“亚欧币”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达到40多亿元。 在涉案的40多亿元中,有约10亿元用于会员高额返利,约27亿元用于会员提现。有超过3亿元被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夏某荣等非法占有,而在警方收网时,跨亚欧公司已入不敷出。 69、珍宝币 2013年12月,周某加入美洲矿业公司(后更名为美国富豪集团)传销组织后,将该传销组织引入本市。 以购买美洲矿业公司生产的琥珀赠送积分(后更名为珍宝币),积分增值后可交易获利为由,发展至少6人下线人员交纳13000元、32500元、65000元人民币不等的“会员费”加入该传销组织。 截至2015年9月3日被查获时,该传销组织在临安发展的成员达100人以上,层级达14层以上,收取传销资金780余万元,周某通过“直推奖”、“碰碰奖”、“市场补贴”等名义个人非法获利10余万元。 70、雷达币 雷达系统自2014年7月发行,据称每月5%、年化高达60%—80%的高收益(日复利)。 为激励更多人参与其中,雷达系统引进推广算力机制,只要推广,就相当于银行的揽储,在不损害、不分配新朋友任何利益的情况下,每天为我们分红雷达币。目前国内已经有人通过团队累积和倍增,实现每日800余枚雷达币的增发。 71、CNC 2016年CNC横空出世,其宣传称CNC九星国际互助联盟是CNC一个全新的金融模式,互助金融+中期虚拟货币+商城和货币上市。 九星互助传媒的互助额度为2000—20000元,一共分为九星,每位会员每天都将得到每天2%的互助金。每逢双日,会员有两次获得点击抽奖的机会,每次1000元的奖励。每经历一轮互助后,级别就会上升一星。 72、大唐币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73、V宝 2014年7月,V宝(又作Vpal)上线后,组织者便开始大力宣传,称V宝是新一代虚拟货币,购买持有V宝后,便得到相应的算力,即可以获得相应的V宝币回报。 但与其他的虚拟货币不一样的是,V宝的最主要推广渠道并不在线上,而是走的是线下宣传;如比特币等最早的玩家多为金融、IT业人士不同,V宝的受众一开始就多为企业主、个体商户等中年人,在江浙地区尤盛。 在高峰时期,V宝每天的交易资金量都在3亿元以上,截止案发V宝卷入的玩家人数多达10万之众。 74、BBT 2015年BBT出现时自称虚拟货币理财项目,宣称只要投资800元就能永久受益。 BBT金币的宣传资料显示,它的收益模式主要有两种:静态收益是指造币机的生产收益。一台造币机每天产8个币,其中65%即5.2个币累积到100个可以兑现成人民币(1币=1¥),35%即2.8个称金种子(与币一对一兑换),累积到800个可以自动购买一台造币机。动态收益是指推荐会员拿“奖金”,直接推荐会员奖100币,外加10代内产能收益10%,规则是推荐1人拿1代,推荐2人拿2代,以此类推10人拿10代,一天10000币封顶!这是典型的传销手法——拉人头拿收益。 75、华强币 2015年3月间,张春普与张陆洋、赵运等人,在北京东城区银河SOHO大厦A座10623、10625室,宣传”华强币”项目。张春普以股权众筹为名,与参加者签订协议,要求参加者缴纳1万元以获取股东资格,并要求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以发展下线的人员数量及层级作为返利依据。 截至2015年5月案发前,参加股权众筹的人员数量达490余人,且已形成3个以上层级,缴纳传销资金累计达人民币49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