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7日讯】(工人日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7月4日通报2017年金融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据介绍,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首例金融犯罪案件数量与涉案人数上升,非法集资案件呈增长态势,追赃挽损难。其中,打着“互联网金融”等新热点名义的犯罪增多,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开始出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姜淑珍介绍,从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反映出的特点来看,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也愈来愈大。 姜淑珍介绍,经过对金融犯罪案件的系统梳理,发现金融创新迅速发展,但金融法律规范对金融新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等规制相对滞后,未对部分互联网金融业务性质和金融风险进行充分的提示。 比如P2P行业就曾因规范缺失出现无序发展的情况。又如,近期出现诸如“华强币”“五行币”等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央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时提醒公众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风险隐患。“但是,代币的含义如何,具体以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哪一种违法行为予以规制,尚缺乏执法规范。”姜淑珍说。 此外,除互联网金融外,亦有其他高风险资本运作模式缺乏法规规范,或者已有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位阶低,尚未形成行政法、刑法的完善衔接体系。“因此,行政监管在部分领域感觉缺乏明确法律授权。”姜淑珍说,“如地方金融局(办)在开展相关行业检查活动时无执法权,影响行政监管成效。同时,也不便于被规范对象对自我行为性质的准确判断。” 对此,北京检方建议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明确行政监管权责,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此外,加强金融监管、司法机关的协作互动,形成涵盖金融监管机关和公、检、法等刑事司法机关的全方位互动风险防治格局。 (原标题:虚拟货币、区块链成犯罪新噱头)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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