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19日讯】(和讯网)两个月前,河南省超越企业集团公司(下称超越集团)集资诈骗一案公开宣判,实际控制人杨清河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自1992年1月起,超越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清河未经批准,在安阳市及周边地区以超越集团下属的多家公司经营、投资房地产、煤矿等项目为由,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上不特定群众长期进行非法集资,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33亿元。 近日,超越集团集资诈骗涉案人员张某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公布。本案被告人张某正是杨清河的小舅子,因为超越集团提供个人账户、转移集资款等,于2016年1月1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抓获。 法院查明,2005年9月至2014年11月,张某在任超越集团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超越集团下属安阳市殷商文物交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和超越集团下属的郑州公司行政部经理期间,积极为超越集团提供个人账户用于转移集资款、变卖名贵字画等方式转移资产,积极帮助超越集团以公司上市,购买高档家具、汽车、金币等方式挥霍集资款,并将部分集资款据为己有。 经证实,2007年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张某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为超越集团转移集资款,累计收到转款2.24亿元,累计转出2.20亿元。 此外,2014年11月12日,张某和妻子郑某(另案处理)在明知张某名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账户供超越集团使用并收到108万元集资款的情况下,将该账户挂失后将108万元集资款据为己有。 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张某在任超越集团下属的郑州公司行政部经理期间,在明知超越集团无法兑付集资款的情况下,仍然帮助杨清河购买高档家具、金币、高档汽车等奢饰品供杨清河挥霍。其中:2013年8月,张某经手以64万为杨清河购买奔驰汽车一辆;2013年9月,为杨清河购买一套67.628万的高档家具。 2014年11月11日,张某在任超越集团下属的安阳市殷商文物交流有限公司(下称殷商文物公司)总经理期间,明知超越集团已无法向群众兑付集资款的情况下,按照其姐张某1(杨清河前妻,于2014年11月6日离婚)的指使,安排公司员工李某1将殷商文物公司的5副字画以15.85万的价格卖掉,将其中的15万转账给张某1供其个人使用。 法院认为,张某明知系金融诈骗或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所得,仍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在超越集团无法兑付集资款后,根据他人指使变卖资产,转移所得款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本案赃款15万元予以追缴。 (原标题:超越集团非法集资案余波未平 实控人杨清河小舅子7年洗钱超2亿)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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