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惑性增强 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以“新型农业”幌子坑害农民,主要有以下几种“套路”:有的假借乡村振兴政策,借口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合作社发展等向农民筹钱;有的“空壳社”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却虚构“盈利”吸引农民认领股份、入股分红;有的假借商品销售、回购、转让等方式,引诱农民参与;有的采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集资;还有的利用“互联网+农业”概念,通过电商、手机App等形式欺骗农民。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旨在更加有效地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一段时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多发,同时,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增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势十分严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说。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王志广说,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1万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额约3000亿元,同比上升115%,波及全国各个省区市。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高效便捷的现代通信技术和金融工具,发展人员和聚拢资金,发展速度更快、社会危害更大。 “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严峻形势,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王志广说。 对于打击“新型农业”坑农陷阱,专家建议,农业、公安、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对宣称高额回报、发布集资信息的“新型农业”主体加强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线索进行有效处置,及早查封、扣押、追缴涉案资产。 缐杰提醒,对所谓“高回报、保本金、低门槛”等诱惑,对打着各种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要保持头脑清醒和理性判断。 (原标题:“新型农业”投资藏陷阱 农民遭遇“花式坑骗”) 责任编辑:蓝莓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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