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传销与直销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区别显著。具体如下: 在合法性方面,直销合法,传销违法; 在招募人员方面,直销招募有条件限制,不得招募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等身份和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为直销员,传销则没有限制,是人就可以拉,有人头就有钱; 在培训方面,直销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场所、授课人员都有明确规定,传销没有,一般都是暗中、私下进行; 在计酬方面,直销计酬是公开的,且只能是单层次计酬,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传销报酬计算不公开,采取多层级的团队计酬模式; 在商品销售方面,直销以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获得报酬的前提,传销往往不销售商品,或只是打着销售商品的幌子; 在退换货方面,直销有完备的退换货制度,传销无任何售后保障。 传销的主要类型 异地聚集式传销 实物传销 实物传销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国内出现。参与者住在城乡接合部,群居、睡地铺;集中培训往往是一个讲师在上面激情澎湃,下面一大群人跟着喊口号,信奉“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实物传销的入门费比较低,参与人群多是文化水平较低、生活质量不高,急于暴富、相对弱势的群体。实物传销常常伴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事件。在原工商机关、公安机关持续打击和社会广泛宣传下,实物传销已不是主要的传销类型。 “人身禁锢+实物包装”式传销是典型意义上的传销,有传有销,低入门费、参与人员层次低、限制人身自由,人身控制暴力特征明显。 虚拟概念传销 虚拟概念传销在2008年开始出现。传销参与者多租住在中高档小区;入门费起点高,一般5万元以上;培训也不是一对多,而是多对一,有专门讲政策的、专门讲法律的、专门讲制度设计的……整个洗脑过程7天左右,参与者被洗脑很彻底。其主要特点是:基本脱离产品销售,纯造概念,依靠人际网络;善于包装,歪曲一些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甚至伪造政府公文,令人信以为真;洗脑手段以温情为主,表面看是激发人的斗志和希望,实质是迎合想一夜暴富的渴望,很多参与者直到被遣返时还蒙在鼓里,丝毫不知自己已沦为传销组织者敛财的工具。 “精神控制+资本运作”式传销脱离商品销售,只传不销,是当下异地聚集式传销的主流模式,收取高入门费、参与人员复杂,不乏“精英人士”。这类传销虽经反复打击,始终难以根治。 异地聚集式传销的主要维稳风险是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无预谋,难预测,一定程度上不可控,但也正因为如此,来得快散得快,处置起来相对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