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非常现实的尴尬就是:如果真的直销企业都做单层次,实际上就根本没有必要立法了。因为大家都做不起来,不会成为一个创业的机会,甚至也形成不了一个行业,当然也就基本不会惹出什么大问题,是完全没有必要劳师动众专门为此立法的。 所以,我们今天提起直销,几乎就是专指以组建团队的方式销售产品的多层次直销了。不得不说,多层次直销模式的发明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首先是采用了非常有效的面对面产品分享方式,同时也让参与者通过努力获得不同的收入甚至可以视作一个低门槛的创业机会。 一般厂家直接销售的传统企业,销售系统大概是这样的:一位销售副总裁,管理数位区域销售总监,每个人再管理几位省级销售经理,每个销售经理下面还有几个基层销售专员。这样一看也有四个层级,比定义传销入刑的三层都还多一层。 而且,除了最基层的销售专员以外,副总裁、总监和经理的收入都不主要依靠个人销售的业绩提成,而是主要依靠团队整体的销售表现。那么,到了直销这里怎么就不可以了? 直销对于传统销售的突破,在于把销售人员的晋升渠道和分配方式精准地量化并固化了,每个人都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则去努力,去获得更好的职位与收入。 在传统行业,这一切标准都是随时可以变动的,而且销售副总裁就只有一个,区域有几个总监也只能有几个,经理也一样,下层人员很难获得晋升的机会。直销的魅力就在于,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没人会阻止你的上进心,一切以业绩说话,所以其实是一种非常公平的销售方式。 因此,这种模式自推出以来,就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开来,虽然一直都很难占据地区经济的主要地位,但却可以在不同的国家获得程度不一的发展空间。 还有一个现实就是,随着互联网的发达,微商、电商和社交电商层出不穷,他们都或多或少借鉴了直销的多层次奖金分配模式。这也是“分享经济”能够成立的原因之一,“分享”是基于产品的销售,而“经济”意味着通过这种分享式销售带来收益。 所以,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某某微商或电商平台涉嫌传销的消息,最近被定义为涉传的“花生日记”层级深度高达51层,被罚款上千万。 而同样被质疑过涉嫌传销的“拼多多”早已成功登陆美国股市,成为各大社交电商平台的榜样。还有同名不同命的云集微店和云集品,都曾涉嫌传销,前者被罚款了事如今正在路演谋求上市,而后者已被彻底打击抓人收场。 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仅从条例的规定来衡量,可能根本就分不清楚这些平台的差别。似乎,他们要不要被定性为违法,存在着运气和公关能力上的差异,和直销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一模一样。 可见,在现在的新经济模式面前,禁止团队计酬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市场监管的需要。 奖金拨比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直销管理条例》将销售人员奖金拨出比例限制在30%,目的是为了防止销售人员分配过多销售额,影响企业的延续性。但这个拨出比例比较不能执行的原因就是它是“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因为不能团队计酬。 因此一点,这个拨出比例问题就成了都不能执行的数字,大家的努力方向仅仅是找个说法糊弄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