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是关键 “在‘百日行动’之后,如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这也是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加紧研究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坦言,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要做的是如何对症下药。 就如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国家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督导组来兰后,省市场监管局向其汇报时提出,建议国家针对保健产品和保健服务专门立法。现有《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单行法规规章已不能适应日趋复杂的“保健”市场监管,对一些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查处缺乏法律依据。现有法规规章无法形成有效震慑。在新的立法中需要厘清“保健”产品和“保健”服务的概念,从法律层面为保健食品正名,取消保健食品审批,将“保健食品”名称回归本身属性,改称膳食补充剂,建立“膳食补充剂”审批制度。 现行《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出台的行政法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正趋于形成,对直销行业继续实行严准入、严流程监管实质上直接导致直销行业竞争不充分甚至有些产品无竞争,也直接导致直销行业的暴利。因此,建议废除《直销管理条例》或对条例进行大修,取消或放宽直销经营模式,恢复现直销产品的大众商品属性和市场竞争状态。 同时建议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设立禁止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及特殊病弱群体直接推销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的商品和服务的条款,在“法律责任”中设立相应的处罚条款。还要构建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情报互通、执法联动、线索移交、案件移送、行刑衔接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协作监管机制。充分利用12315市场监管执法平台,尽快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市场监管共治。 “对于直销企业的监管,不应仅限于‘百日行动’,要形成长期巡查监管,从3月开始,甘肃省已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等涉嫌传销的直销企业和利用传销形式销售‘保健’品,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非法集资的各类欺诈活动。”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道。 (原标题:“百日行动”掀保健品行业监管风暴)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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