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4日讯】(北京商报)“海淘族”再迎减税利好。4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
据了解,行邮税即进境物品进口税,征收对象是超过海关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包括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等。 2016年4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制定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正式实施,除将行邮税改为综合税外,新政还对进口货物实施一般贸易监管模式。不过,一个多月后,相关部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中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过渡期。此后,这一过渡期政策多次延长,今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依旧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这也意味着,消费者个人“带货”和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直邮产品均适用行邮税。 跨境进口平台洋码头CEO曾碧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从跨境电商企业的角度看,这一降税新政对跨境进口企业而言也是释放了进一步的利好信号。“可以供海淘消费者选择的商品变得越来越多,这是符合新政制定初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