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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青开“全民消费网”公司传销发展下线获刑

时间:2018-07-26 10:00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中国法院网 点击:
近日,广西省百色市田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开办网络公司组织开展传销活动的非法传销案作出判决,以组织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龙凤青犯组织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直报网北京7月26日】(中国法院网)近日,广西省百色市田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开办网络公司组织开展传销活动的非法传销案作出判决,以组织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龙凤青犯组织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全民消费网”于2016年初开始筹备建立,2016年4月开始在对外开放免费会员注册,其公司设立在广西南宁市,黄洁荣为法人代表。同年8月15日,“全民消费网”在域名VIP.QMHY.HK中开放VIP会员注册,将VIP会员分为700元、7000元、70000元三个档次,注册不同档次的VIP会员即可获取相应的积分,此外积分亦可直接向其他VIP会员购买,且积分可以在VIP会员间流转。

“全民消费网”规定成为VIP会员后,可以通过发展新会员获得积分奖励,以会员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等指标为计酬依据,分别设定了直推奖励、小区奖励、对碰奖励等积分奖励种类,并宣称可待公司上市后将积分兑换成现金向VIP会员返利,鼓励老会员继续发展新会员。网站同时规定新会员必须由老会员作为推荐人并消耗其积分帮忙注册后才能加入,并安置在推荐人下层,以此确定VIP会员之间的上下层级关系,但每个VIP账户下层只能安置两个账户,多发展的新账户可随机安放在其他账户下层空位。

为扩大“全民消费网”的影响,黄洁荣在筹备建立之初便鼓励其下线在南宁、百色、宾阳等地建设服务站进行宣传,并将会员奖励制度投放在公司网站上,供各地服务站查阅并印制成宣传单对外发放,通过各种积分奖励机制诱使参加者加入后不断地发展下线会员,从而使得“全民消费网”的规模迅速扩大。

“全民消费网”筹备建立阶段,被告人龙凤青经李国栋介绍后,于2016年初成为的免费会员。2016年3月份,以宣传发展“全民消费网”为目的的“田东县云开阳网络有限公司”在田东县设立,韦伟辉为法人代表。龙凤青担任该公司监事后,配合“全民消费网”的发起、组织、策划人员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发展免费会员,并负责支付该公司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同年8月,龙凤青注册成为VIP会员,其账户(lfq999)安置在李国栋下层,后为了推广“全民消费网”、发展VIP会员,被告人龙凤青作为推荐人将其丈夫黄某、儿子黄某某等人注册成为“全民消费网”VIP会员。为了获取更多的积分奖励,被告人龙凤青又注册了两个VIP账户(分别为lfq888、lfq668),并通过宣传推广将黄某琴等人发展成为新会员安置在其下层,又以其为推荐人将原已注册的会员身份另注册成为新的账户安置在其下属层级,通过一人多账户的方式发展新账户,获取积分奖励。此外,被告人龙凤青还印发了大量宣传单进行推广,通过宣传公司上市后可将积分兑换成现金向VIP会员返利以及积分奖励制度,诱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截至2017年4月18日案发,“全民消费网”中安置人员共有1324层,下线会员数共有197598个,推荐人层级共有31层,下线会员数共有197599个。由被告人龙凤青作为推荐人直接发展的会员达到77个,其下层安置层级达到5级以上。2017年4月18日,被告人龙凤青被抓获到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凤青以“全民消费网”网站为平台,要求参加者交纳一定的入会费以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被告人龙凤青系配合“全民消费网”的发起、组织、策划人员在其居住地区开展传销活动,由其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共计77人,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且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社会的程度,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原标题:广西百色:龙凤青开设“全民消费网”公司传销发展下线获刑)

责任编辑:佟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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