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12日讯】(南国早报)2月7日,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对张某、马某、李某、刘某、林某等1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传销书籍 检方指控,被告人张某(女,53岁,浙江省乐清市人)自2013年来到南宁,加入以吕某等人(在逃)为首的“消费投资”传销组织,形成了以张某、马某、林某、李某等人为首的传销体系。该传销组织谎称得到国家暗中支持,在南宁市打着“开发北部湾”“西部大开发”“消费投资”“资本运作”等旗号,通过鼓吹高额返利等方式欺骗民众。
资金返回方式具有明显的传销特点 该组织体系在2013年至2017年间发展迅速,涉案传销人员超过1200人。办案机关目前已冻结涉案资金2970多万元,查封8处涉案房产及扣押十多辆车。张某、马某等19名被告人在该传销组织中起到操纵、策划、管理、宣传、培训、协调等重要的组织、领导作用,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原标题:南宁起诉“西部大开发”特大传销案 19人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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