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7日讯】(晨讯直销邦)直销企业卖什么产品,不卖什么产品,自己能说了算吗? 在我国,直销产品的范围被限制在六大类当中(保健食品、化妆品、保洁用品、小型厨具、保健器材和家用电器)。那么,国外其他国家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呢? 目前全球直销法规的三种形式 从直销法规的形式来看,目前直销法规一般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为直销专门设立法律。如日本《无限连锁链防止法》、马来西亚《直销法》、韩国《直销法》;第二种是在某一通用的商业法律中设立有关直销的法律条文。如加拿大《竞争法》中设立“多层次传销”法律条文(注:这里的“传销”指直销),英国在《公平贸易法》中设立反“金字塔”法律条文;第三种就是没有专门的直销法,只是单独为规范直销出台条例或公告,如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公告》,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各国各地区直销法律规定对比 1.美国:没有备案制,也尚未有对产品范围做限制 作为直销发源地的美国,一直是直销重要的市场,2017年统计美洲直销市场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33%,位居第二,美国直销市场规模排名全球第一。美国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专门的直销法律,美直销公司主要受两种法规约束:一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二是美国各州的直销法律。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是全国性的法规,是全国直销公司都要遵守的。例如,其中规定:在进行直销销售过程中,直销商在进入消费者家门之前必须先出示身份证明。冷静法规规定,除了固定商店地点之处而发生在任何地方的25美元以上的直销交易中,在三天之内,消费者有权退货并收回全额退款(注:出示证明、冷静法在日本、台湾地区的直销法规中都有相似体现)。它的入会费法规规定,直销商入会加入费在六个月内不能超过500美元,这些法规对美国的直销公司有直接的约束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