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7日讯】(法制网)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说,我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立法规定分散、不全面,没有形成统一的原则、目标和措施,难以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 不久前,年仅34岁的如新销售人员林某在生病后,拒绝就医治疗,而是靠喝如新果汁“排毒”,最终因肺部严重感染,抢救无效而死亡。 3月20日,如新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女子感冒不就医喝如新果汁离世》媒体报道事宜的跟进通报”,称经公司内部调查,涉事经销商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已对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这一事件,再次将备受诟病的保健食品乱象呈现在公众视野中,也印证了整顿保健市场乱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1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个部门决定,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备受诟病的保健食品乱象,自然也是百日行动整治的重点。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保健品行业近年来处于黄金发展时期,但是保健食品市场的各种问题也非常突出,整治市场乱象刻不容缓。 “一方面是人民群众保健养生意识的提高和对保健食品需求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是保健食品市场产品泛滥、价格混乱、质量屡屡出现问题。因此,制定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已迫在眉睫。”陈瑞爱说。 常夸大宣传危害公众健康 一场针对“保健”市场乱象的整治风暴,已经显示出成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截至3月10日,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万人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进行检查,共立案6535件,结案2290件,案值77.9亿元,罚没金额2.68亿元。 其中,不乏对于保健食品乱象的整治案例。 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其中有多起案例都涉及到保健食品。 在海南查处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中,当事人生产的视风友叶黄素酯液饮品外包装标注有预防疾病的内容,“儿童和成人眼睛养护之友:营养视网膜、增加视敏度、过滤蓝光、预防青光眼、白内障等”,生产的复合蓝莓液饮品外包装标注有预防疾病的内容,“提高免疫力之友:协助恢复和预防癌症,强力抗氧化,改善过敏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出,上述产品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1.11万元、罚款469.63万元。 这种夸大宣传的做法,在保健食品市场乱象中极为常见。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院长罗杰指出,销售人员通过非法宣传,夸大保健品治病功效,并以“冒充三甲医院名医”“健康讲座”“免费、馈赠骗局”“高科技”等手段很容易使老年人盲目购买。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李甦雁直言,保健品“伪装”成药品、普通食品号称有保健功能等现象层出不穷,不少产品靠“忽悠”蒙骗消费者赚取暴利,从而撑起了火热的保健品市场。 “为了赚取暴利,保健食品经常夸大宣传,危害公众健康。他们经常声称自己的产品包治百病,延误了消费者的治疗,这是最大的问题。对此,必须加大监管力度,进行严厉打击。”李甦雁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