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别墅从未拉开过窗帘 被抓获前,丁强一直租住在苏州吴中区某小区的一栋四层别墅里。在邻居眼中,这处别墅也很特别,屋里每天都窗帘紧闭,丝毫看不见别墅内的情况。这让他人感到好奇的同时,也吸引了警方的注意。 2017年9月,某电商平台发现一家网店疑似卖假货。经反馈,警方锁定该店店主丁强,发现其有销售假冒产品的前科。 在其租赁别墅周围蹲守的民警发现,屋子里整天拉着窗帘。除此之外,警方还发现经常有快递员登门,时不时还有人开车来送货。 同年11月1日,警方进行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丁强、丁鑫、何宗、何某宝、何某展、何某佑、何某燧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大量假冒的保健产品、半成品和加工原料等近2吨。 有人明知假冒仍进货销售 审理中,丁强交代自己将生产的假冒“康宝莱”产品提供给分销商售往全国各地,而姜勇就是接受丁强供货的众多分销商之一。 2016年,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刚出狱不久的姜勇在明知丁强提供的“康宝莱”产品是假货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向其进货上架销售。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29日间,丁强销售给姜勇假冒“康宝莱”品牌蛋白混合饮料(代餐奶昔)等多款产品共48万余元。 2017年11月,公安机关查获位于南京的一处货仓,仓库中放满了还没来得及出售的假冒“康宝莱”品牌产品,货值合计130万余元。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这起案件中,丁强、何宗为系主犯,但何宗的作用小于丁强。 最终,法院判决丁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何宗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丁鑫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姜勇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其他四名被告人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原标题:苏州特大制售假冒“康宝莱”案宣判)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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