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庭审现场 【直报网北京3月29日讯】(辽宁日报)3月26日,记者获悉,日前由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000余万元的“五行币”特大传销案件尘埃落定,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刘甲(化名)等5人上诉,维持细河区人民法院对刘甲等5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二年半到一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的一审判决。 据了解,所谓“五行币”是一种体积比一元钱硬币仅大一圈儿的像吊坠类饰品的“硬币”,其一面印有“五行币”创始人宋密秋的个人头像,一面印有金、木、水、火、土五行图样。他们宣称,该币为纯金打造,以5000元一个的价格对外进行传销。 “五行币”传销是波及全国的新型传销形式,其头目打着“民生工程”、高额回报的幌子,依托“五行币”开展传销活动,短时间内涉案金额就超过了百亿元。 目前,传销组织头目宋密秋已被湖南省某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张春宇向记者透露,自2016年11月末起,该传销组织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发展下线1000余人,并从中牟取巨额利益。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 无论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巧妙伪装,但只要其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分层级” “直接或间接按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等特点的,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希望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远离传销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原标题:涉案4000余万元,五行币特大传销小头目二审宣判!)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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