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网络) 【直报网北京3月29日讯】(苍梧法院)“MBI网络投资理财平台,只升不跌,一年回本,安全可靠,若能推荐人加入还能领取丰厚奖金。”传销组织以此为诱饵,诱惑他人加入平台骗取财物,发展下线上百人,涉案金额约2.3亿元。近日,苍梧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赵丽婵、伍年华、卢燕凤、覃彩英、刘红建一年六个月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75万元。 案情 家住梧州的于某就是本次传销案的受害者之一。2015初,卢燕凤就经常请她去工作室喝茶聊天,久而久之,庾某便把卢燕凤当做了好朋友。耳濡目染间,于某被告知了一个股票投资之类小平台“MBI”。在卢燕凤的描述中,在这个平台上,只要购买700元的虚拟货币就能入会,然后低买高卖赚取差价。如果嫌麻烦不愿意交易的,仅仅凭借手中的虚拟货币也能赚取分红。加上“好友”卢燕凤鼓吹自己是平台的内部人员,知道一些“内幕消息”,虚拟货币只会升值不会跌价。甚至,如果于某没有时间打理,卢燕凤表示还可以帮忙管理,于某坐着收钱就可以了。就这样,在巨额回报的诱惑下以及所谓好友的拉拢下,于某一步步落入了传销圈套--把自己的积蓄都投进了所谓的网络投资理财平台“MBI”。更为夸张的是,直到案发,于某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获利了。 (图片源自网络) 受害者之一的廖先生表示,自己则是被朋友介绍了一个叫M宝商城的购物平台。在这个网上商城中,最低充值700元就可以在平台上面购买虚拟币,然后可以利用出售虚拟货币赚钱。虚拟币也可以在平台上面进行各式各样的消费,如购买汽车、各式家电等等。当然,这只是最低等级的会员。据商城的客服人员介绍,成为初级会员后,如果再交1500元-2268元便可获得该商城的商品代理权。拿到商品代理权后还可以从商城卖出的商品中分红,收益更大。为了打消各位投资人的顾虑,朋友还拉他加入了一个所谓MBI平台投资人微信群。群里人很多,经常会有人发布平台的理财推广信息和操作方法,看起来很可靠。 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人入会,所谓的MBI网络投资理财平台对推荐人许诺了高额回报。推荐人可以拿到被推荐人投资金额6%-10%的奖励,推荐的人再拉人入会,还可以享受隔层收益,拉得越多收入越多。对此,很多“投资人”身边的亲朋好友都被拉进了会,遇到不愿意入会的亲戚,急着拉人入会的“投资人”中甚至出现了盗用亲戚身份信息开户投资的情形。 据了解,赵丽婵是最先加入MBI平台的“投资者”之一,她创建了“飞猪一族”(后来改名叫“福多多”)的MBI微信群,先后发展了伍年华、卢燕凤、覃彩英等人加入。其在MBI公司的级别属于最高的“MBI全球领导委员”,拥有两个会员ID,一个账号的下线会员数量为43625个,层级达57级;另一账号的下线会员数量为54569个,层级达45级。2014年至2017年,赵丽婵、伍年华、卢燕凤、覃彩英、刘红建以购物商城为掩饰,通过培训班、微信群洗脑等方式,辅以高额理财收益,诱惑了一百多名受害者加入MBI投资平台。赵丽婵说,她这些年前后共投入了3万元,除了提现10万外,更多的钱被重新投入MBI平台用于赚取收益。 此外,为了进一步扩大平台影响力以及取得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她还多次组织学习团队到深圳、香港、马来西亚等地学习、考察MBI实体店,让大家坚信MBI平台是真实存在的。三年的时间里,赵丽婵、伍年华、卢燕凤、覃彩英、刘红建等人参照传销组织网络图,按照上下级的层级顺序,共发展6个层级的下线人员123人,涉案金额高达2.3亿元。 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丽婵、伍年华、卢燕凤、覃彩英、刘红建以加入MBI理财活动能够取得高额理财收益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一定费用以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缴纳的费用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他人参加传销组织,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鉴定,被告人赵丽婵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依法应在“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幅度内量刑,其余四被告人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依法应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幅度内量刑。五被告人在案中的层级不同,各自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也有所不同,应根据其在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归案后,五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当庭自愿认罪,属于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苍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涉案金额2.3亿元 ,五名MBI传销“头目”被判刑)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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