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开始施行,将“刷单”定义为违法行为。有电商经营者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愿意做刷单的人越来越少了,现在《电商法》出台以后,刷单公司就更没有生存余地。” 《电商法》第十七条明确将“刷单”行为定性为违法行为,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过,全程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表示,《电商法》主要订立了一些原则性的条款,市场监管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以便法律的有效落实实施。 《电商法》落地三个月,代购纷纷转微商 《电子商务法》颁布后,引起最大反弹的应该是各类私人海外代购者。不少代购为了避免被海关追查,甚至开始变身“灵魂画手”。他们发布在朋友圈的图片不再是代购的奢侈品的照片,而是各种手绘图画,还声称不能在微信发送有关代购的“敏感字眼”。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向几位私人代购了解他们目前的生存环境,其中有三位明确表示未来会逐渐退出代购行业,因为“利润空间越来越少了”。但几乎所有代购都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电商法》的出台对消费者来说是重大利好:“市场规范对一个行业来说肯定是好事,相信假货、不正当竞争都会逐渐减少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在仔细研究了《电子商务法》后发现,法律明确表明了对跨境电商行业的支持。《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一条明确指出:“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对此,全程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表示,从《电商法》的条款来看,为合法经营的跨境电商提供便利和服务,是目前法律主要保障的内容。至于海关查验的工作,是根据个人携带入境物品的政策来执行的,与《电子商务法》并没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但未来《电商法》的完善,也一定会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的监管流程,推动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对于所有偷税漏税和以假乱真的代购行为,法律始终是零容忍的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尽管只落地了三个月,但在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者和电子商务经营者三方面都引发了不小的震荡。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速度迅猛,它也早已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业。据2017年的数据显示,电子商务直接与间接从业人数达4250万,也就是说,每18个就业人员当中,就有1人从事相关行业。可以说,《电子商务法》是一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要为这样一个庞大的市场订立专门的法律条款,其难度可想而知。从2013年启动立法进程开始,《电子商务法》历经了五年酝酿、四审三公开,涉及市场主体、合同、消费者保护、隐私、网络安全等各个方面,其中内容范畴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反垄断法》的内容交叉重叠。高富平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电子商务法》的涉及面广,规模大,而且电子商务发展日新月异,在这种情况下,制定过程就会尤其慎重。”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制定直接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中国是开世界之先河。专家认为,目前《电子商务法》主要规定的是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具体如何规范引导电商行业,仍需交由各地方法院进行处理。 (原标题:连差评都是假的!刷单的这些内幕你知道吗?)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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