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政府监管问责机制 陈瑞爱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构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治秩序,才是解决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因此,需要抓紧制定针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法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通过对保健食品进行专门立法,有利于加强保健品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建立从原料到生产再到市场流通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明晰相关部门审批、监督和处罚职责,建立监督通报协查制度和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对保健品市场统一管理,统一执法,让监管真正落实到位。”陈瑞爱说。 陈瑞爱建议,立法时首先要明确政府的监管责任。 “应当在立法时明确,建立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发挥核心管理部门的决策指导作用,形成监管中的政府问责机制,着力改进现场稽查,纳入常态监管,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形成良性的议事协调机制,建立高效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并且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陈瑞爱说。 与此同时,还要提高科学监管保障。陈瑞爱建议,实施电子监管,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健全保健食品注册、备案信息系统,建立审评审批相关目录、技术规范及信息网络库,实现注册证书、标签、说明书的网络化管理,建立完善的审评审批后续监管系统。 “在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的过程中引入互联网不仅可以缩短办事时间,简化申请人和办事人员的工作内容,同时能够规范注册和备案的程序,运用好互联网对于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陈瑞爱说。 陈瑞爱认为,还要发挥信用引导作用,建立好诚信数据库,让守信者受激励,让失信者受惩罚。并且加强科普知识宣教,倡导公众关注保健食品安全,进行科学消费和理性维权,共同致力于保健食品的和谐发展。 (原标题:代表:制定专门监督管理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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